轉知「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」第10點修正發布,請參閱。 發表時間 / 2023.02.14 一.依據本府112年2月14日府授民戶字第1120037544號函辦理。 二.修正內容請參閱附件。 http://www.tcniew.org.tw/share/detail/1741 回列表